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厦门理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书画协会是厦门理工学院书画业余爱好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活动组织。
第二条:在校工会和校文联的领导下,厦门理工学院工会职工书画协会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核心,以自愿加入、自主管理的方式,组织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的书画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书画创作,欣赏水平,陶冶情操,启迪爱国爱校思想,繁荣学校文化氛围。
第三条:教职工书画协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协会成员接受学校的领导。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会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书画艺术,愿意参与协会的各项播动,具备一定的书画创作能力或欣赏水平。
(二)会员应具有组织法律性、集体责任感,乐于为协会承担事务,并能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
第五条:会员权利
(一)享受协会会员权利;
(二)享受协会事务参与管理权;
(三)享受协会书画活动参与权;
(四)享受协会会员聚会参术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义务
(一)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遵守本章程,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协会活动安排,认真履行其他义务。
第七条:会员资格的请取得
(一)本人申请报告参加一;
(二)协会理事会通过。
第八条:会员退会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正会处理:
(一)本人申请退会
(二)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按照法律程序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有严重违反协会审程规定行为。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九条:定期举办教职工书画创作交流活动,鼓励会员分享创计经验。
第十条:定期组织教职工书画展览,展示会员作品,提高协会的影响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交流,主动联系相关构或协会,寻求书画文化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协会机构
第十二条:协会的组织机构
会长1名:代表协会对外联系,召谋主持理事会,批准财务开支;
副会长2名: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
秘书长1名:落实多项规瘴制度,工作计划,审核财务开支;
财务总监1名:管理会费的收取、使用、控算每年的财务情况;
外联大使1名:负责对外联谊交流,组织报名各项赛事活动;
监察委主任1名:负责协会成员参与机关活动的登至记鉴到。
后勤部长1名:负责后勤相关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理事会换届
(一)任何会员都有资格选举和被选举;
(二)结合全员投票选举和前任推荐;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三年换一届,可以连任,由前任理事会审核并聘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因本协为非营利性,自发的社团组织,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以及其它因素造中的疾病,伤害和事故,协会及组织者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十五条:凡参加厦门理工学院职工书画协会活动的人员应认真阅读《厦门理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书画协会事程》规定的每一条款;凡是参加相关活动的人员,视作自愿接受本声明的的约束;因违反以上条款而引发的任何责任,协会一概不承担。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教职工书画协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