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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
2024-06-17

来源:

各二级工会:

      现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附件),请转告教职工,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及时申请补助金。

      请注意:厦门理工学院参加第十七期医疗互助保障期限: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申请补助金的受理截止日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厦门理工学院参加第十八期医疗互助保障期限: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申请补助金的受理截止日调整为2025年8月31日;厦门理工学院参加第十九期医疗互助保障期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政策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