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23]9号,附件1),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教科文卫体系统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 “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决定选树宣传一批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由于校工会已评选上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所以本次我校拟推荐申报1个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候选单位。福建省共6个模范职工小家名额,我校推荐的模范职工小家,须参与市教育工会联评,经市教育工会推荐后还须参加全省评选推荐。
二、 模范职工小家基本条件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从获得省教科文卫体命名的模范职工小家中推荐。我校历年来获得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命名的模范职工小家有: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工会、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工会、原数字创意与传播学院工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认真对照条件按程序申报。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 活力;
2.院(系、所)、科室(车间)、子公司(分公司)、 分厂、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 组长,近三年职工(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非在编 人员)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3.院(系、所)、科室(车间)、子公司(分公司)、 分厂、班组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所、团、厂)务公开、 会务公开;
4.院(系、所)、科室(车间)、子公司(分公司)、 分厂、班组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 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 服务活动丰富,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 率均在90%以上。
三、 报送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5 月19日(星期五)10点前,将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小家申报推荐表(附件2 )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xmut.edu.cn。
附件:
1.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23]9号)
2. 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小家申报推荐表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