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建校四十周年师生合唱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工会、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项经费开支,更好地保障合唱比赛及排练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参赛队排练和比赛时可以购买点心饮料,从各相关二级工会经费开支。
2.各参赛队可以聘请专业艺术指导,教练指导费用只能支付给校内非在编人员和校外人员,不得支付给校内在编人员。每队1000元由校工会专项经费支出,不足部分可从各相关二级工会经费支出。
3.以上事项,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规定标准执行。每次排练及比赛,参加人员需签到。
4.服装租赁和化妆费用,每个参赛队人均不超200元,从校工会专项经费支出。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党政办、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团委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