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厦门理工学院“爱心超市”已正式启用,现将《厦门理工学院“爱心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请各二级工会广泛宣传,踊跃发动教职工为“爱心超市”捐赠物品,同时动员有需要的师生员工及时到“爱心超市”选取物品,让“爱心超市”真正成为“互通有无,传递爱心”的公益平台。
校工会
2021年6月3日
厦门理工学院“爱心超市”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物品捐赠,方便有需要的师生及时选取物品,践行爱心超市“互通有无,传递爱心”的宗旨,把爱心超市打造成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爱心传递公益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爱心超市的工作职责
(一)开展捐赠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团体的捐赠。
(二)及时对接收和发放的物资进行登记,对接收物资信息和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三)建立物资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目清楚、物资收发手续齐全。
(四)对接收物资实施清点、消毒、整理、分类和储存等工作。
(五)将不适宜的捐赠物品及时处理。
二、捐赠物资的来源
本着任何捐助行为都是在自愿无偿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爱心超市物资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全校教职工捐赠的物资;二是社会团体捐赠的物资。
三、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一)物资接收
1.捐赠的物资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捐赠的物资应为包装完好的新物资,儿童类读物可以为八成新的物资;
3.爱心超市不接收个人捐赠的药品、保健品,不接收有可能影响他人身心健康的物资,不接收无法使用或者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资。
4.捐赠人定向捐赠的,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在物资显眼处贴上标识卡。
(二)物资管理
1.物资管理由工会负责,执行志愿者协助制度。
2.捐赠人根据爱心超市自助操作流程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并摆放到相应货架上。
3.工作人员定期对物资进行消毒、分类和管理工作。
4.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蛀等安全工作,配备消防、消毒以及应急器材,定期进行检查。
四、物资选取
1.凡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物业后勤人员以及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对爱心超市内物资有需要均可选取。原则上每星期可无偿选取1件物资。
2.捐赠物资的人员,在捐赠的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无偿选取1件物资。
3.选取时,根据爱心超市自助操作流程做好登记、扫码出货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