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现将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校工会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资产使用、处置等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及《厦门理工学院经济责任制规定》(厦理工党委[2018]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校工会拨缴经费购置的活动器具或小家建设用品单件超过 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家电、家具等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配置与申购、验收与入账、使用与保管、转移与调拨、报失与报废、回收与处置的过程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校工会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校工会和二级工会两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校工会根据每年经费预算,年初下拨给各二级工会经费。
第六条 各二级工会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直接管理。各二级工会应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及部门管理员。二级工会主席应是二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配置、申购、使用、变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二级工会资产管理员在二级工会主席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监督、建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办理调拨、报废等手续, 确保固定资产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配合校工会对固定资产的抽查。
第七条 各二级工会主席及资产管理员如变更,须办理好固定资产的移交,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三章 配置与申购
第八条 二级工会主席在校工会每年下拨的二级工会经费内,广泛听取会员意见,根据本单位需求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第九条 规范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根据配置需求填报《工会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登记审批表》,提交二级工会主席审核、校工会验收,并作为报销凭据。同时登记填写固定资产标识卡,贴在物品上。
第十条 完善固定资产登记、领用、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低值耐用品(500元以下)填写《工会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登记审批表》后,二级工会做好领用登记,可不贴固定资产标识卡。
第四章 使用、转移与处置
第十一条 各二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员要负责固定资产维护,保障广大会员的正常使用,并做好出借、收回的审核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因组织机构调整牵涉到固定资产的分割转移,涉及到的部门自行调剂分割,并报校工会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若协商困难,则由校工会主持固定资产的分割转移,同时重新建档。
第十三条 未经同意,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或丧失正常使用效能,二级工会需办理该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二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员在校工会网站下载区下载《工会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填写所需报废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报废原因等信息,然后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送至校工会,校工会按有关工会固定资产报废的规定统一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同样适用校工会、各协会申购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同样适用上级工会下拨的专项购置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与之相冲突的规定、约定同时废止。
申购流程
一、进入校园信息门户(网址i.xmut.edu.cn)网上办事大厅;
二、在工会栏目内填写《工会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登记审批表》;
三、提交二级工会主席审核、校工会验收;
四、完成后打印审批表,作为报销凭据进行经费报销;
五、登记填写固定资产标识卡,贴在物品上。

报废流程
一、校工会网站下载区下载《工会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二、填列所需报废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报废原因等信息;
三、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送至校工会;
四、校工会按有关工会固定资产报废的规定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