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推荐省模范职工之家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附件1),省总将在今年5月底评选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总工会分配名额安排的结构要求,本次评选全市教育系统推荐的名额是省模范职工之家1个(公办)、模范职工小家2个(公、民办各1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名(公、民办各1名)。
校工会曾获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所以本次我校不参评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我校评选推荐的其他对象,需参与市教育工会联评。请各二级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文件要求,对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见《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附件2),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模范职工小家原则上在历年市级以上工人先锋号中推荐。
(二)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原则上应获得市五星职工之家荣誉。推荐人选为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必须连续三年会员评家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材料上报及填写要求
1.各推荐单位于4月27日前上报推荐材料(附件3)。
2.每个电子版的文件名要写明什么项目什么单位(个人)的什么材料,如“省模范职工小家-单位-登记表”,每个推荐对象用一个文件夹,如“省模范职工小家-单位-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xmut.edu.cn。
3.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推荐省模范职工之家等工作的通知》(厦教工〔2020〕3号 )
2.《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闽工办〔2020〕28号)
3.申报材料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