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按照学校计划,校工会继续承办2011年教职工金门考察,本次考察分两批出发,时间暂定为12月3日—4日和12月10日—11日。现将名额分配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流程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方案
分配原则按各部门工会中享受在编待遇的工会会员数占全校的比例分配的,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条件:
我校享受工会会员在编待遇,且具有厦门户籍的在职教职工。(注:因厦门市以外户口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本次暂不受理。)
2、已经参加过校工会组织金门考察的教工,不得再次前往。
3、赴金门名单确定后,如果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成行而导致发生的费用需自理。
4、各部门工会于11月4日前将金门考察名单上报校工会。
三、办理赴金门手续流程
1、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填写《因私申请出国(境)报告单》(部门工会从校工会统一领取表格)。
注意: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和《因私申请出国(境)报告单》须由市教委审批,因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这两张表格填完需在11月7日中午12点前交到工会,审批完后返回本人。
(2)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若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旧证的话,也需带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带上审批盖章后的《因私申请出国(境)报告单》,务必于11月10日前,自行前往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第一医院对面)受理赴金门个人旅游(出入境管理处周一至周六上班时间)。
a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大楼一楼采集相片(如已有在有效期内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旧证者,无须一楼采集相片,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上自行贴上两寸照片一张)。
b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大楼二楼受理。
(3)出入境大楼二楼收费处个人缴交50元证件费(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旧证者则缴交20元证件费),发票请保留。
(4)出入境大楼二楼收费处邮政快递处个人缴交21元办理证件快递服务,发票请保留。证件直接寄到旅行社,旅行社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3楼厦门中国旅行社出境中心陈惠中收,联络电话:0592—2133485。
(5)于出入境管理处大楼对面的镇海大厦一楼的“正韩照相馆”拍专门赴台游所需的相片(长4.5cm、宽3.5cm影像头顶至下巴介于3.2—3.6cm之间),不用交钱,报身份是厦门理工学院赴金门游的老师及姓名,最后旅行社会统一领取照片并结算。
2、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教职工个人须填写以下材料表格,由各部门工会收齐后于11月22日前送校工会。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影印件》(证件已在出入境办理证件快递服务寄给旅行社的,由旅行社处理,否则个人提供)。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全户户口本复印件(首页至结束页)。
(3)填写四张表格,具体请见附件2。
a《大陆人民个人旅游行程表》(此表由旅行社填写,不用交。)
b《大陆地区随同亲属名册》
c《大陆人民自由行申请书》(注意:此表务必正反面打印,不能打印成两张纸)
d《大陆人民紧急联络人资料》(紧急联络人必须是能提供联络人全户户口本复印件的,即户口本首页至结束页)
(4)在出入境缴交50元证件费(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旧证者则为20元证件费)和21元办理证件快递服务发票,凭发票报销。
附件1:2011年教职工金门考察名额分配
附件2:四张表格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