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各分工会: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年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两委委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
2.工会积极分子:分工会委员及热心工会工作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主动关心群众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
2.组织能力强,经常为校工会及部门工会开展和改进工作出谋划策,工作有特色,有新意。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经常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 积极组织或参与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得到教职工的认可及好评。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按分工会会员人数5%评选。请见附件1名额分配。
2.各分工会要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将评选推荐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分工会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3.各分工会要充分依靠广大工会会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
4.评选程序:各分工会推荐,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定。
5.推荐人选请填写附件2“校优秀工会干部”评选登记表或者附件3“校工会积极分子” 评选登记表(事迹材料300字以内)。推荐人选须经党总支(支部)审核同意,并于7月1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校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工会干部”评选登记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登记表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