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厦门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巾帼文明岗” 申报争创条件
(一)女性占集体人数的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二)遵纪守法好。岗位成员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领导好。领导班子重视创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四)业务技能好。岗位成员发扬 “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优质高效、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
(五)管理规范好。岗位内容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按照“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考核标准管理。创岗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六)环境建设好。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和公开的服务承诺,岗位环境整洁卫生,各项服务设施齐备,功能完善。
(七)岗位效益好。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岗位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成为行业榜样。
(八)志愿服务好。岗位成员积极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乐善好施,甘于奉献。
二、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对照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条件申报。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1《2015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500字以内)和附件2《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情况汇总表》,于9月1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校工会,gonghui@xmut.edu.cn。逾期不接受申报。
2.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提出创建口号,营造创建氛围,整理创建工作电子档案。
附件1:2015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附件2:2015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
2015年9月
附件1
2015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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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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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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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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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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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女性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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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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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 |
其中女性 |
人 |
所占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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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岗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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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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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或区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厦门市“巾帼建功”
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5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汇总表
区(系统): (盖章)
填报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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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岗名称 |
职工数/女性人数 |
何时获得区级或系统岗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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