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厦委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6年度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厦评模办《关于2014—2016年度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精神,根据市教育工会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推荐名额及评选推荐条件
2017年“五一”期间厦门市将表彰200名2014—2016年度市劳动模范,全市教育系统的名额为10名,我校拟推荐候选人1名,上报市教育工会参评。推荐评选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一线职工指单位中层领导(含)以下的其他岗位上的工作者、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医护人员等),注重推荐在抗击“莫兰蒂”台风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凡有职务与职称双重身份者,按职务推荐评选。
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