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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评选2019年度市劳模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2-17

来源: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厦理工〔2020〕7号

 

 

关于做好

2019年度厦门市劳动模范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厦门市劳动模范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0]6号)、《厦门市评选劳动模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市劳动模范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厦评模办[2020]1号)和《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推荐评选2019年度市劳模等工作的通知》(厦教工[2020]2号)(附件1)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决定,在2020年“五一”期间表彰一批厦门市劳动模范和劳动工作先进集体。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名额和条件

(一)根据市总工会分配名额安排的结构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可评选推荐的名额是厦门市劳动模范3人(其中一线教师至少2人,中层干部不超过1人,校级领导不参评)、劳动工作先进集体1个。已经获得市劳模的个人和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原则上不参评。我校评选推荐的对象,需参与市教育工会联评。请各二级工会推荐1名市劳模候选人或1个市劳动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二)市劳模人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建设教育强市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有一定的荣誉基础。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业务水平高。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市劳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学校管理上,办学思想端正,坚持民主开放,依法治校,勇于创新,勤政廉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办学效益显著。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国家和集体重大事件中,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主动作为,彰显应有的责任和担当,社会反响好,作出突出贡献的。

5.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形。

二、评选工作要求:按照民主推荐要求,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可采取线上会议),应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数须达到应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并对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

三、推荐审查上报及材料填写要求

1.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于2月18日(星期二)前上报初审材料(附件2)。

2.各种表格、材料中的姓名、职务、职称和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填写准确一致。

3.每个电子版的文件名要写明什么奖项什么单位(个人)的什么材料,如“市劳模-单位-姓名-简要事迹表”,每个推荐对象用一个文件夹,如“市劳模-单位-姓名-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打包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xmut.edu.cn。

4.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及填写表格,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推荐评选2019年度市劳模等工作的通知》(厦教工[2020]2号)

2.初审材料

 

厦门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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