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女工工作 >> 正文
关于推荐福建省巾帼文明的通知
2021-01-12

来源:

根据《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省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文件通知(附件1),福建省妇联决定于2021年3月表彰一批省级巾帼文明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名额分配,本次评选全市教育系统可申报1个省级巾帼文明岗。我校可推荐1个省级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参与市教育系统联评。

二、推荐对象

原则上从已经获得过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对象中推荐,已获福建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历年获省市巾帼文明岗的名单详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1.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全体成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4.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6.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者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7.福建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四、推荐材料要求

申报省级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3),于1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陈梅芳的邮箱chenmeifang@xmut.edu.cn。

 

    附件:1.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省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2.历年来我校获厦门市巾帼文明岗名单

3.福建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校妇委会

2021年1月12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