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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2020年度 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20-05-27

来源: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妇联及省妇联关于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按照《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2020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附件1),市妇联联合市委文明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流程

根据分配名额,全市教育系统可评选推荐最美家庭的名额是4户,我校评选推荐的对象,需参与市教育系统联评。请校内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报校妇委会集体研究后,确立1户我校最美家庭候选单位,向市教育系统申报。

二、推荐标准

凡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家风家教、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家国情怀、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要注重寻找、发现、推荐在厦台商、台胞最美家庭。已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材料要求:

1.《2020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申报表中300字家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文字简洁,内容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2.在校内确定最终候选家庭后,还需报送:(1)1000字家庭事迹材料。要求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可围绕家庭主要成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某一两个方面来组织文字。(2)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可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5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陈梅芳校内邮箱chenmeifang@xmut.edu.cn。


附件:1.《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2020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 2020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厦门理工学院妇委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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