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动员、依靠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学院的民主管理,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院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院先进“教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教工小家”评选条件
1、在院党委和院工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工会成为党组织的助手,行政的帮手,教职工的知心朋友。
2、工会小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小结。
3、认真组织本组教职工参加学院和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关心群众疾苦,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关心学院和本部门的建设和发展。
4、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在学院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能够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组织、支持、参与工会工作。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2、先进“教工小家”由各工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次将评选若干个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每个工会小组可推荐1名,电子系、外语系可推荐2名。
3、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登记表一份并附主要事迹,于
9月20日
前送院工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厦门理工学院先进“教工小家”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