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七届三次(专题)教职工代表大会
7月8日-9日,我校七届三次(专题)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包括全体校领导在内的教代会正式代表及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近20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李泽彧副书记主持。
会议期间,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厦门理工学院目标管理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九个代表团分组进行了审议和集中讨论,代表们普遍认为,两份文件切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高等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呼应了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应落实岗位管理、激发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要求;突出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将学校近期整改任务要求与长期发展目标有机结合,既有创新思路,又有改革举措,操作性强,是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实现“更名大学”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同时,代表们也就教学研究、科研赋分、归类以及个别条款表达的准确性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7月9日下午,经全体代表民主表决,大会全票原则通过了《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和《厦门理工学院目标管理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
朱文章校长在大会上讲话。他指出,“定编、定岗、定责”及绩效工资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落实依法治校、提升办学内涵,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和重大举措,《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与会代表在分组审议讨论时,从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积极踊跃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展现了代表们良好的参政议政水平和主人翁态度。学校高度重视并衷心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汇总、梳理和吸收合理化的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文件后再提请校党委审议。他希望各位代表在两个文件实施过程中,持续予以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向新台阶。
学校党委对制定《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厦门理工学院目标管理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参与方案起草。相关职能部门前后调研、酝酿、修改历时近2年,充分发扬民主,方案讨论稿“三上三下”,向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充分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集思广益,凝聚了全体教职工的智慧。
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员工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凝聚共识,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早日建成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以更加突出的办学业绩,为“两高两化”厦门建设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宣传部、校工会)

我校召开七届三次(专题)教职工代表大会

朱文章校长在会上讲话


与会代表分组审议并讨论《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和《教职工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

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和《教职工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