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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讲座
2007-12-28

来源:admin

院工会举办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讲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工运史和工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规范用工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使工会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具体规定和精神实质,充分发挥部门工会的协调沟通监督作用。 12月21日下午,学院工会举办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报告会。人文科学部教师王毓南律师首先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不同为切入点,从规章制度、招聘录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终止、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及手续办理、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责任、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二○○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作了认真、详细地解读。

讲座结束后,王毓南老师还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有关《劳动合同法》及现实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报告会由院工会常务副主席赵爱主持。她说,《劳动合同法》中有十几条涉及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今后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发言权越来越大。因此,对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工会干部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希望工会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宣传好《劳动合同法》,积极探索、创新维权工作的机制,紧紧围绕学院的发展,以和谐劳动关系为工作主线,帮助和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会运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加会议的有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家回,副院长、工会主席林茂溪,院工会全体干部以及部分教职工。

 

 

                            工会

                         2007年12月24日